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要求,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基础上, 确定刘志梅1位同志为拟聘用人选,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公示时间:2018年7月26日— 8月3日。
如有异议,请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人事处:0591—86300271
卫计委纪检组:0591—83300137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
备注 |
101133护理 |
刘志梅 |
女 |
10113303421 |
中国医科大学 |
怀孕,推迟体检 |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