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启动病案电子化系统项目,欢迎具备服务能力且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病案电子化系统。 二、征集内容: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对医院纸质病案流程进行优化,实现病案电子化系统建设, 支持医师借阅归档电子病历,借阅操作可记录,浏览内容跟踪;有效提升医院临床与病案业务工作效率,以此减少各项成本支出费用,达到电子病历评级共享要求。 三、具备条件: (一)具备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四)具备履行此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专业设备等;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产品参数说明(含服务类响应说明)、拟报价金额、同类型案例或客户、产品上线佐证资料(若有)、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五、递交资料注意事项 (一)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六、递交材料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6日17:00之前,逾期作废。(工作日时间) 七、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孝礼楼5层信息部。 八、联系电话:0591-86300256。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