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务人员将进行医德考评 连续2年不过关或下岗
编辑者:admin    更新时间:2009-9-21 22:24:00    浏览次数:464
 

    福建日报网9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段金柱)今后,我省医务人员医德将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将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的人员,可能面临下岗。这是近日省卫生厅出台的《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修订)》中作出的规定。
    医德考评分四个档次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定,基础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基本要求(基础分80分)包括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等方面;自觉拒收患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等,可以加分;不执行诊疗规范给病人作检查检验的,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被投诉或发生争吵的等行为,则要扣分。
    被媒体曝光将认定为“较差”
   医务人员当年有下列23种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其医德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 “较差”: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责任人员;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等。
    考评等次“一般”当年不得晋升晋级
    考评结果将与晋职晋级等直接挂钩。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 “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等次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医德考评等次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
    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连续2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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